川报观察记者 刘佳

疫情防控期间哪些领域投诉多?四川各地消委组织又是如何维权的?3月12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了4起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一起来看看。

消委会“隔空维权”  为南充援鄂医护人员退回婚礼定金

3月5日,家住南充市顺庆区的王先生替自己与奋战在湖北抗疫一线的未婚妻,向顺庆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发来感谢信息。据悉,2019年12月22日,王先生与顺庆某婚庆公司签订了婚礼服务合同,并预付5500元定金。后新冠疫情突然来袭,王先生的未婚妻为南充市中心医院护士,主动请缨参加了医院援助湖北医疗队。婚礼不能如期举行,王先生向婚庆公司要求退回定金,却遭到拒绝。3月3日,顺庆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王先生投诉后,请消委会专人调查处理。为努力消除援鄂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消委会调解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婚庆公司和新婚夫妻,当起了“隔空维权”“和事佬”。对未婚夫妻,他们表达了敬仰之情,一边安慰情绪,一边承诺努力调解。对婚庆公司,他们宣传讲解了《合同法》第117条、第118条以及《民法总则》第180条关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等“不可抗力”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的相关要求,倡导经营者应以大局为重,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依法退还消费者预付金。最终,婚庆公司当场同意退回定金。3月5日,王先生和未婚妻如愿收到了婚庆公司退还的5500元定金。

疫情更改出行路   消委助力解困扰

1月25日,消费者张先生向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称自己居住在武汉市,前期通过携程网预订了1月26日、27日阆中市古城民宿,共在携程全额支付了1520元的订金。受新冠疫情影响,武汉市已经禁止市民出行,所以自己无法按期前往阆中市旅游住宿,自己也曾和该民宿协调退房退费一事,但多次协商无果。阆中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调解。阆中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认为,因新冠肺炎的突然爆发,武汉市限制了本市人员外出。消费者受政策影响,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故消费者预付的民宿定金可以免于合同履行,同时民宿经营者在这期间也不能正常开业,所以也无法按约为消费者提供住宿场所,故双方均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经调解,经营者全额退还张先生订金。

婚庆改期求解约  消委出面促调解

1月27日,林先生和妻子到达州市开江县消委会投诉称,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又接到政府关于取消婚宴、酒席、聚会的通知,本计划给儿子筹备的婚庆被迫取消,但让他们想不到的事,自己订下的酒店、婚宴所需食材以及婚庆等等都告知不能全额退订,婚没结就要损失上万元,他们不得不走上维权路。接到投诉后,开江县消委会第一时间对林先生的投诉进行了调查,林先生所诉求的事宜基本属实。林先生向某酒店交纳1000元订金,向某肉类冻制品、调味品销售门市所购买婚宴食材已全额付款2350元,向某婚庆公司全额交纳7499元费用,共计10849元。县消委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的相关要求,认为林先生退订酒店住宿,未对于酒店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应全额退款1000元。因婚宴所需肉类冻货,部分食材属半成品加工,付出了加工费用,加之经营者是从外地进货,产生了运输费用,外地批发商对经营者的退货,只做60%的退货处理,给经营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过协商,经营者同意退还2000元购货款,林先生表示同意。就婚庆问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林先生延期办理其儿子的婚庆,婚庆公司承诺所需费用和婚庆项目按原协议办理,并随时为林先生儿子的婚庆提供优质服务。

口罩违规涨价  消委会联合市场监管局出击

1月28日上午,有消费者向内江市消委会反映东兴区某药店口罩违规涨价,内江市消委会联合市场监管局对该药店进行了实地调查。该药店销售记录里显示,1月21日所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价格在一天内两次提价,先由最开始的每袋5元,涨为每袋9.8元,销售一段时间后,竟再次涨价,变成29元每袋,且涨价后未明码标价。经核实,该药店销售的口罩因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行为,市场监管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