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11月25日下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

四川作为“千河之省”,河流、湖泊众多,现设立有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5万余人,全省8596条河流、417个湖泊、12个重要天然湿地、8109座水库和5002条重要渠道全部被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实现了全省各类水域的全覆盖。条例对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全面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实现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