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强  孟祥林 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11月19日,川观新闻记者从攀钢集团获悉,由该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申报的《纳米二氧化钛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可行性方案》已获得批复同意,这意味着攀钢首个采用混合所有制模式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项目进入实操环节。

根据方案,将不超过纳米二氧化钛项目涉及的5项发明评估值按一定比例奖励给核心团队,核心团队按照奖励值1:1的比例现金出资,由核心团队组建的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企业)与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组建新项目公司。

新公司将发挥各方在技术、生产、资源、销售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加速推进纳米二氧化钛产业化进程,打造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新材料高端产业。

攀钢研究院将“纳米二氧化钛科技成果”作为首个项目,采用新体制机制进行先行先试,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

据了解,攀钢研究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系统推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在借鉴中国电科三十八所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可行性方案以及包括《员工持股方案》等在内的17个附件,并聘请律师审核把关,再提交上级审查。经过多次专题研讨和沟通交流,最终获批。

下一步,该院将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加快完成相关材料的修改完善,投资决策审批,民主程序履行等工作,在今年内完成新公司组建工商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