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笔者从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乐至按照“保障一批、支持一批、暂缓一批”原则,分类分批推进服务业复工营业。

保障一批服务业企业(门店)及场所复工营业

1、与工业生产、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物流服务(含一般物流、快递、电商、仓储物流等)、科技服务、商务租赁、农资销售、专业市场、劳务服务、设计咨询、交通运输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尽快复工营业;

2、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按照《乐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 人民银行乐至县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系统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乐国金〔2020〕16号)要求进行复工营业。

支持一批服务业企业(门店)及场所逐步恢复部分经营活动

1、从2020年2月20日起,保障城市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的商场(不含地下商超)、电器卖场、检验检测、会计审计、法律、信息传输、软件等行业和涉及国计民生的相关服务可恢复营业。

2、从2月25日起,地下商超、奶制品店、理发店可恢复营业,房地产销售企业可以开放商品房售楼部,但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线下发布会、团购会、开盘仪式等群体性集聚活动,房屋中介销售企业可以复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根据需求可以复工,但不得聚集性用餐,可以采用分餐、盒饭形式保障(学校食堂据开学时间另行决定);小额贷款等地方金融组织可以复工;城市商业综合体、街区商铺可以恢复百货业务(鞋服店及金银首饰店等)。

3、从3月1日起,洗车店、洗衣店、装饰装修、汽车销售及服务等可以复工;餐饮业(早餐店等)可以复工,但不得提供店内就餐服务(含桌餐),可使用外带、外卖方式供餐;酒店宾馆可以恢复住宿、餐饮等基本业务,但不得提供桌餐、娱乐、洗浴等服务。

注意!这些服务业企业(门店)及场所暂缓复工营业

1、暂缓网吧(咖)、水吧、酒吧、咖啡馆、棋牌室、茶室(含宾馆酒店内设茶楼)、娱乐场所、游艺乐园、演出场所、影院、剧场、健身房等文化娱乐场所复工营业;

2、暂缓实体书店,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复工营业;

3、暂缓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行业以及经营单位复工营业;

4、暂缓乡村酒店、农家乐、乡厨、坝坝宴经营单位复工营业;

5、暂缓线下教育培训活动以及防控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居民服务行业的复工营业;

6、暂缓城市公园广场开放、乡镇逢场赶集、城区临时农贸市场、乡镇农贸市场经营活动;

7、暂缓城乡海鲜专卖店、寺庙食堂、烧烤夜啤店复工营业;

8、暂缓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复工营业;

9、暂缓美容、保健、足浴行业复工营业。

有关未列明的服务业行业复工营业时序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组织实施。

服务业企业(门店)及场所复工营业条件

1、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营业方案。

2、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3、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4、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

服务业企业(门店)及场所复工营业办理流程

前期保持正常经营的社区便利店、水果蔬菜鲜肉店、医药超市、综合超市、农贸市场和同意开放的宾馆酒店等企业(门店)及场所可不再进行书面申请。

拟复工营业的服务业企业(门店)及场所按以下程序办理:

1、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并提出书面申请及其他相关资料(见附件3、4、5);

2、由所在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见附件2)进行审核验收同意;

3、凭盖章同意的申报审批表进行复工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