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灿 旷心怡川报观察记者 刘春华

“唐法官,我知道我做得不对,请法院对我网开一面,解除对我的限高,我在一个月之后立马履行义务!”近日,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法庭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侯某的来电,言语焦急恳切。

侯某在江苏经营医疗器械生意,因经营不善,向谢某借款20万元。后因没有按期还款,被谢某诉至阆中法院。阆中法院判决生效后,侯某仍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钱。执行法官唐开国依法对其实施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近期,因疫情蔓延,医疗资源缺乏,侯某接受当地政府号召,准备回江苏开工,但因被限制高消费而无法乘坐交通工具,遂联系执行法官请求解除限高措施。执行法官考虑到疫情的紧迫情况,立即联系申请人告知侯某所说情况,申请人谢某表示理解被执行人此时的经营打算,但因被执行人多次失信,不敢轻易答应解除限高措施。

唐开国法官联络侯某先找朋友借3万元履行义务,提交一个分期履行协议,再帮助其对申请人做工作。侯某遂即借了3万以微信转账方式偿还申请人,同时写了一份分期履行计划保证半年内偿清借款,以照片形式传给执行法官及申请人,申请人考虑到疫情的特殊情况也有所动容,最终双方在电话中达成一致和解协议。

执行法官立即解除了对侯某的限高措施,侯某也立即赶回江苏应当地政府号召投入工作,为全国抗击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