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袁婧

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已经上线了!如果无法通过手机报名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外出务工人员,可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保障常规报名人员健康服务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便利服务。

2月17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工作的有关指导要求和说明》。关于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具体指南来了,赶紧来看——

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工作的有关指导要求和说明

为贯彻省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17号)安排部署,现提出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的有关指导要求和说明,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关于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工作的指导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成立服务专班,负责农民工外出就业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本部门专班责任人、联系方式主动向当地农民工外出就业集中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企业公布,畅通对接协调渠道,及时掌握用工信息和返岗情况。要每天按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防疫办上报本地专班工作推进情况。

(二)要依托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农民工服务平台、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把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政策宣传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当地负责组织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工作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让农民工知晓服务政策、内容、流程。

(三)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收集整理拟外出务工人员名单、返岗时间、目的地和企业等信息,会同输出地乡镇(街道)审核个人信息,组织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对接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共同制定排班表,指导乡镇劳动保障所和农民工服务中心人员按排班时间组织农民工按时参加健康申报证明服务。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掌握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内容和流程,正确组织和指导外出务工人员申报。对无法通过手机报名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外出务工人员,可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保障常规报名人员健康服务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便利服务。

(五)各地可按照以下“七步法”开展健康申报证明服务

第1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务工人员用手机扫描“天府医健通”二维码。

第2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务工人员填写“健康申报”信息。

第3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登录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收集汇总本行政区域内报名人员名单上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第4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按照户籍地(含常住人口)人员分区做好统计,梳理汇总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第5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会同卫生健康部门、乡镇(街道)根据各区域报名人数列出排班表。

第6步: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专人按照排班表人员名单、检查时间,通知并组织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服务。

第7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实施健康服务,对适宜出行且有健康证明需求的农民工出具《四川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对不适宜出行的,应向申报人员耐心细致提出建议。

二、关于基层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服务机构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工作的指导要求

(一)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申报人员提供健康检查、出具健康申报证明等服务,配合政府工作专班做好申报人员名单汇总、现场秩序维护等。

(二)医务人员完成流行病学咨询和体温测量后,实事求是作出是否适宜出行的结论。如认为适宜出行的,应向申报人员出具经双方签字和服务机构盖章的《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如认为不宜出行的,应向申报人员耐心细致提出建议,不出具《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

(三)对出具的《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应立即转交当地政府安排的专人拍照上传至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和查询系统。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选定宽敞、通风的诊断室或区域作为服务场所,在指定区域张贴醒目标识。参与服务的医务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可能的接触或暴露,坚决避免感染风险。

(五)出省务工农民工可参照《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申报健康证明服务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17号)要求,申报行前卫生健康服务工作。从2月17日起,全省省内、省外务工人员接受健康服务人数的数据统计工作转由其他部门负责,各地卫生健康部门不再报送《四川省2020年春节后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免费健康服务统计表》。

(六)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将申报工作操作流程全员培训到位、服务准备工作到位。

(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实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工作中,要与分区分类防控工作结合起来。无现症病例的县(市、区)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省上统一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出具《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时,可手写备注本县(市、区)为无现症病例区。

三、关于使用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和查询系统的指导说明

(一)四川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和查询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围绕外出务工人员、检查医生、用工单位等不同使用群体,可实现申报、确认、查询三项主要功能。

外出务工人员可通过系统在线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健康状况、接触史等,自主完成健康证明申报。

医生可通过系统提前了解申报人的填报信息,现场测量体温、询问接触史以及健康状况,线上线下同步确认结果。

用工单位、目的地村(社区)等可扫描外出务工人员的健康二维码,随时进行健康查验。

(二)系统统一设置一个入口码,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多种应用扫码进入,实现全省“一码进入、一码申报、一码亮证、一码查询”。

系统可与各级政府网站、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农民工服务平台、四川群防快线等接通,实现多渠道申报、查验以及信息智能比对、实时共享等功能。

系统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和个人隐私安全。

(三)电子健康申报证明在医生确认提交后一律不能再修改,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四)各地各部门(单位)应依照省大数据中心制作发布的使用操作指南和动漫视频,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其他人员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广泛进行宣传。对部分不会使用的群众,应充分发动乡镇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给予引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