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消息,随着“双十一”促销活动临近,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于10月25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会议要求,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10月28日人民网)
“双十一”购物狂欢节临近,许多电商“磨刀霍霍”,准备从狂欢节中大赚一笔,往年他们都会向消费者疯狂发送营销短信,进行促销预热活动,常常让消费者不堪其扰。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明确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可以还消费者一个清净,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商在“双十一”前夕,通过广告宣传等方式促销,只要合法合规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当然无可厚非。然而,近年来,在“双十一”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出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现象,消费者面对营销短信的疯狂“轰炸 ”,甚至在半夜三更,突然被此类营销类垃圾短信吵醒,严重干扰了消费者的生活,侵犯了安宁权。
为了遏制垃圾信息扰民,营造清朗通信环境,工信部的会议要求,各主要电商平台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承担起平台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宁权;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此举措是工信部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让广大消费者免遭垃圾营销类垃圾短信的骚扰,值得肯定和点赞。
工信部的规定,能否真正落实下去,今年“双十一”期间就是试金石。一方面,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不能唯利是图,给电商违规发送垃圾短信大开方便之门,应当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短信端口接入管理,规范短信签名使用,不得接入违规转租资源,不得扩大签名使用范围,从源头上遏制垃圾短信;另一方面,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要加强垃圾信息投诉受理、线索转办及监测分析等工作,发挥“风向标”作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这样,把垃圾短信“消灭”在消费者手机接收之前,一举解决垃圾短信扰民的问题。
期待相关部门和企业,能真正担负起社会责任,以“消费者至上”的态度,对营销类垃圾短信“零容忍”,确保此类垃圾短信治理取得实效,让消费者能在清净的环境中,愉快地度过“双十一”。(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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