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袁城霖

2月9日,开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布此前确诊的2例患者活动轨迹,紧急寻找可能接触者接触人员。

汪某:女,56岁,户籍地:开江县梅家乡大堰塘村1组;暂住地: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道办双叉河街10号。

龙某:男,45岁,保安,现住址:开江县新安社区街道办玉龙苑8单元。

经患者自述,并结合开江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史调查,患者的活动及相关区域发布如下:

(一)患者汪某活动时间及相关区域

1月23日:凌晨4点从武汉江岸区自驾车回开江(6人),于当日14点到达淙城办双叉河街10号公婆谷某家聚餐;

1月24日:10点-14点到文昌街信合仁和春天文某家吃午饭;14 :00-17 :00到双叉河街10号公婆谷某家休息; 17点-20点文昌街信合仁和春天文某家吃晚饭;20点后到公婆谷某家休息;

1月25日:9点驾车到普安仙耳岩村5组上坟;11点-13点到普安仙耳岩村文某家吃午饭;13点驾车回双叉河街10号公婆谷某家;17 点-19点到文昌街信合仁和春天文某家吃晚饭;

1月26日-31日:居家未外出;

2月1日:出现咳嗽、流涕、低热到开江县人民医院就诊,经对症处理后回家休息;

2月2日:居家未外出;

2月3日:咳嗽、发热到开江县人民医院门诊就诊,随即收治隔离。

(二)患者龙某活动时间及相关区域

1月14日-16日:每天9点-15点从家(玉珑苑)骑自行车到(东方国际工行营业厅)上班,每天16点后在家休息;

1月17日:居家未外出;

1月18日-19日:上班(同前);1月20日:居家未外出;1月22日:上班;

1月22日:8点-10点上班,11点-19点在金山寺附近(朱某某家吃酒,同桌吃饭的家人亲戚已追踪),14 点-14点30分左右到金山寺附近岳母(马某某)家聊天,19点左右回家休息;

1月23日:8点-18点上班,中午回家吃饭( 12点开始佩戴口罩),晚上到世纪隆超市购物(佩戴口罩);

1月24日:居家,家人团年,下午14点30分左右骑摩托回老家石堰口村上坟,15点30分-17点左右到普安新河村5组龙某某家玩耍,之后回家;

1月25日:上班,家中聚餐(共17人) ;1月26日:9点-15点上班,中午回家吃饭,17点左右骑摩托经过县住建局附近到普安镇新河村接儿子回家;

1月27日:上班;1月28日:居家未外出;1月29日:家中聚餐(亲戚共35人)家中聚餐,11:00左右到清河桥买蔬菜,15 点-15点20分左右到工商银行(上班地点) ;

1月30日:上班9点-15点,下班后新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后回家休息;

1月31日:上班9点-15点,下班后新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咨询后回家休息;

2月1日:白天在家休息,晚20点左右到县中医院就诊,医生给予对症处理, 22点左右回家;

2月2日:9点-15点上班,下班后回家;

2月3日:10点30分-11点13分到永兴镇自觉发热,到蔡家老屋乡村医生处(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11点30分左右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后收治隔离。

开江县已对调查出的密切接触者人员实行集中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请其他与患者密切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电话联系县疫情指挥部( 0818-8131996 ),开江县疾控中心 (电话:0818-8222269),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登记报备,配合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防治工作,接受医务公员上门登记和检查。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自即日起连续14天,坚持每天自行测量体温2次(上午、下午各1次)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