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疫情期间大家出门戴口罩是好习惯,可是驾车出行给自己的车牌也戴上口罩,却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10月27日10时20分许,四川高速公路交警一分局四大队民警巡逻至京昆高速公路成都往绵阳方向1778公里处时,发现前方一辆白色启程牌轿车车牌也“戴”了口罩,民警立即使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并通过车载喊话器要求驾驶员将车辆开至成都城北收费站接受检查。
经调查了解,该车车牌号为川A**Y8E,今天是星期三,成都市对尾数3和8的车辆限行,驾驶员罗建(驾驶证号:510***19730826****)为躲避电子监控,所以将车牌最后一个数字用口罩进行了遮挡,没想到刚准备进入高速公路就被执勤民警抓了个现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罗某将被处以驾驶证计12分和罚款200元的处罚,其所持的A2驾照也将被降级。
高速公安提醒,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将面临罚款200元及记12分的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图片由四川高速公路交警一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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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网友812683 2021-10-27
掩耳盗铃,一叶障目
川观网友477178 2021-10-27
掩耳盗铃
川观网友432475 2021-10-27
很儍很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