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刘佳

关于禁止群体性聚餐,成都又有新规定。2月7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加强元宵节期间群体性聚餐活动管理的通知,就元宵节期间进一步加强群体性聚餐活动管理进行安排部署,并对群体性聚餐规模作出了具体规定:原则上,应禁止2个以上(含2个)家庭参与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通知要求,要全面落实《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的通告》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原则上,应禁止2个以上(含2个)家庭参与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强化排查管控。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强化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监督检查。要紧紧依靠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市民和行业协会加大排查和管控力度,严防因群体性聚餐活动导致的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