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郑志浩

10月25日,记者从内江市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内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对内江经开区财政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田秋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秋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田秋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内江经开区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田秋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内江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给予田秋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