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百万级人脸库管理”“毫秒级识别响应”“准确度高达”……这是提供人脸搜索和识别类平台服务商宣称的效果。在多家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涉人脸识别类服务五花八门。从包含多个面部要素的人脸属性检测,到人脸查找、人脸比对,乃至人脸“追踪”等均有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有所差别。(10月20日《北京晚报》)

“人脸搜索”“人脸追踪”“人脸收集”“人脸识别”,这是网络上比较火热的一种“科技服务”。这种“科技服务”俨然成了一本万利的生意。这种生意的危害有多大,通过几起案例就可见一斑。

其一,据媒体报道,日前,某地一位网友利用人脸匹配功能识别了一男子的信息,此后他将这位男子的图片和个人信息大肆传播,给当事人带来巨大困扰,以至于让其生活在了水深火热之中;其二,某地一位网友在街头拍摄到一位女性和男性的“亲密动作”,他认为这可能是“不检点的婚外情”于是发布了短视频。看到的网友借助“人脸搜素”服务,搜索到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在跟帖里发布出来,不仅影响了两个家庭,还导致了网络暴力。

当然,我们是反对“不检点的行为”“不文明的行为”的。但是,还需要守住法律的底线,个人的信息是不能随便发布的,个人的行为只要不违法也是不容许我们进行“网络审判”的。一切都需要交给法律来解决,这种“人脸搜索”“人脸追踪”“人脸收集”“人脸识别”服务项目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

人脸搜索追踪服务,在科技进步中,是十分简单的事情。“有需求”也就“有市场”,而“有市场”也就“有利益”,而“有利益”也就“有商家”。如今类似提供人脸搜索、比对、追踪匹配的平台服务商不少,有需求者可按次、按量等付费使用。以人脸检测为例,用户上传图片后,可以通过平台系统检测该图中的人脸,进而获得眼、口、鼻等数十个上百个面部关键点的定位,以及分析图中人物的性别、年龄、情绪等属性。人脸搜索功能,则通常是通过上传的图片,在数据库的诸多图片中,找出最相似的一张或多张人脸。而人脸比对服务,主要是系统提取人脸特征后,比对两张图片中人脸的相似度,判断是否为同一个人等等。管理无序之下,“高科技”带来的就是“高伤害”。

这里牵涉的问题不少:一个是,作为普通的商家,有没有资格收集“人们的脸”?二个是,这些储存在商家平台的人脸数据到底是如何弄到手的?三个是,普通市民,有没有权力去“搜寻别人的脸”?显然,这些问号背后的问题需要回答。

“人脸比对”应该用于特殊部门,比如警方办案等等。但是,不能成为商业的利益载体。人脸搜索和匹配类服务的技术越来越成熟,但平台服务商不能任性,不能拿“别人的脸”而“赚自己的钱”,私自利用他人照片进行比对、搜索,就会暴露他人的工作生活轨迹或其他隐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如果是分析比对后捏造不实信息,则会变成诽谤或侵犯他人名誉。

人脸搜索追踪服务,不能“要钱不要脸”,这种“灰色生意”该收摊了!(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