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中共泸州市纪委印发《关于为打赢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的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通知》要求,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春节大假服从防疫大局,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行动,坚定不移推动中央和省市防控部署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积极投身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坚决防止只在嘴上纸上会上强调、不见实际行动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通知》强调,要严明组织纪律,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乱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切实保持个人通讯畅通,严格遵守外出报备制度,严禁自行其是、消极应对、贻误战机,严禁临事畏难、临危退缩、临阵脱逃。

《通知》强调,要严明工作纪律,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各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科学迅速、有力有效处置各类情况;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卡口检查、疫情报告、信息发布、舆情处置等制度,坚决防止党员干部擅离职守、脱岗、空岗,坚决防止应对不坚决、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到位导致的工作被动或负面影响。

《通知》强调,要严明群众纪律,督促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相关措施要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常基本生活,尽量减轻疫情防控带来的不利影响。

《通知》强调,要严明廉洁纪律,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防控款物的使用和储备,把廉洁、公正、公开要求贯穿资金拨付、物资调配全过程,科学调度、阳光运行,确保所有款物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有关执法及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销售和价格的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精准监督执纪,严肃查处防控工作中顶风违纪行为。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治工作部署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等行为;严肃查处造谣传谣歪曲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言论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等问题;严肃查处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严肃查处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贻误工作等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把纪律要求立起来、严到位。

泸州市纪委监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监督检查组,开展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同时,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将加大对被监督部门(单位)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泸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