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艳 眉山观察 谭笑非 川报观察记者 文铭权 樊邦平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近日,彭山区发布了《关于暂停集体聚餐活动和茶楼暂停营业的紧急通知》,倡议广大群众减少不必要的聚餐及娱乐活动,加强自我保护,联防联控。

2020年1月28日,记者从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获悉,彭山区江口辖区一茶铺经营者王某某(女,江口镇石龙村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防控措施,坚持对外营业。社区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于1月25日至27日期间多次上门告知、劝导未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彭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自觉遵守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工作。对拒不执行决定、命令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