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告

(第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确保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8日以来,凡从湖北尤其是武汉返乐人员、来乐人员,尚未在所在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登记在册的,请立即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联系,同时加强自我管理,自医疗机构开展监测之日起居家观察14天,不走亲访友,不参加聚会聚餐活动,并配合医务人员开展监测和疾控部门提出的其他防控措施。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即告知随访医务人员,同时正确佩戴口罩,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实名制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按照医院诊疗要求予以充分配合。辖区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实名制挂号就诊工作,对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病人建立包含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就诊台账。

二、取消春节期间举行的群众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和商业促销活动。

三、旅行社、旅行分社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暂停“孔雀花香”临时专线和六十队至陈毅故里101公交线路,停运蟠龙湖、观音岩渡口;暂停省际客运班线;在我县配载的客运车辆暂停配载;严禁客运车辆站外上下客,途经县城的客运车辆确需下客的必须进站下客。

四、辖区内所有景区(陈毅故里、龙门报国寺、慈恩寺、孔雀花香、四季果香等)、寺庙、文物保护单位、歌舞娱乐(包括KTV、酒吧、水吧等)、影剧院、游戏游艺游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茶楼茶馆(含宾馆酒店内设)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暂停对外开放(营业),停止公共场所广场舞、坝坝舞,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五、停止农贸市场、超市、门店等所有活禽活畜交易和宰杀(政府指定的县城区皂角市场,各乡镇、街道确定的集中活禽活畜交易和宰杀点除外),取消县城逢场赶集日,暂停乡镇逢场赶集活动。任何人不得捕杀、运输、贩卖野生动物,要避免接触、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禁止任何个人、集体和餐饮单位组织、承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坝坝宴),已经订餐的必须取消或延期举办。所有酒店、宾馆一律暂停接待10人以上的团队,宾馆、酒店内设茶楼茶室暂停开放。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不得参与任何聚会、聚餐活动。

七、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积极发现并报告涉及有关病毒传播危险的一切线索;勤洗手、多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外出和聚会,正确佩戴防护口罩;我县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跨界公路、城乡车站以及大型超市、宾馆、酒店及其他重点场所设置体温监测点,请广大群众配合。

八、取消一切形式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补课。

九、广大群众要不信谣、不传谣,要相信科学防控措施,注意从主流媒体和官方网站获取权威信息。

以上暂停的事项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条款请广大群众严格执行,若有违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请广大群众充分理解和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人民战争!

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