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南宁凤岭春天小区发生惊险一幕:该小区20栋外墙脱落,导致楼下停车棚被砸穿,里面停放的20多辆电动车受损,临街商铺前停放的多辆小车也被砸中,所幸无人员伤亡。(10月11日《南国早报》)
高空抛物入刑,已经深入人心,尤其是伴随着一些高空抛物案例发生后,肇事者被判刑,更是对公众起到了有效地警醒作用。与此同时,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业委会等,也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加强了技术防范措施,比如以倒装摄像头的方式,来监控可能发生的高空抛物,就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但是,危害堪比高空抛物,在性质上又与高空抛物有着很大差别的非人为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现象,长期以来却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尤其是一些建筑寿命已达十几年、几十年的楼房,已经出现了老化的现象,在下雨、刮风等外力作用下,很容易出现墙皮脱落、瓷砖掉落的问题,从而对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
近年来,类似这样的非人为高空坠物,已经多次发生了。3月12日,宁波怡景花园小区,十五楼的空调外机金属支架意外脱落,从天而降砸在年轻女孩头上。女孩当场倒地昏迷,送入医院ICU病房。3月22日,上海黄浦区西凌新邨一大楼外立面高空坠落,一位过路居民不幸被砸身亡。(见4月1日《钱江晚报》)
高空抛物,一个“抛”字,说明这是人为的,所以对其依法进行追责、处罚,就会看到效果,但是诸如楼房建筑外墙脱落这样的问题,绝大多数情况下并非人为,解决问题的难点,也正在这里。小区楼房上的一块瓷砖因为年数太多自然脱落,正好砸伤了楼下的居民,那么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是建设楼房的开发商,还是现在的小区物业管理方,抑或是瓷砖所属位置的业主?所有这些问题,在法律层面基本上都还没有确切的答案。
退一步说,我们先不管这是谁的责任,在危险发生之前,把安全隐患消除掉,无疑是最好的,但现在的问题是,对于一些老旧小区的外墙面,如何进行修理和维护,费用由谁来出,隔多久维修检查一次,牵头人是谁,对于这些问题,现在同样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城市开发建设狂飙突进这么多年,越来越多的小区开始进入老化期,这一问题,也就应该提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
从操作层面来看,物业管理公司,显然最有条件加强对小区楼房外立面的日常检查、维护、保障和修缮,但是这笔费用由谁来出,则必须予以明确。比如是由物业来出,然后体现在物业费里面,还是每修缮、维护和加固一次,就向业主单独摊派一次钱?抑或是建立专门的维护基金,做到专款专用?所有这些问题,都悬而未决,却必须解决。
最好的办法,显然还是以地方法规条例的方式,对以上问题一一予以明确,然后由住建部门去指导监督,由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具体执行。不管怎么说,这一悬在无数人头上的安全隐患,需要引起必要的重视,并且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了。(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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