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刘佳

1月25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为坚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文件要求,决定暂停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全市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

二、关闭后的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市场主办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三、严禁农(集)贸市场内从事活禽交易和宰杀、非法销售野生动物,严禁市场外出摊占道经营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

四、严禁非法转运、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暂停办理涉及野生动物的行政审批工作;暂停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野生动物的展演活动;暂时封控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园城市、公安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禽产品消费安全意识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改变传统消费习惯,购买冷冻、冰鲜上市禽产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进行活禽交易、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积极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45(市长热线)、12315(市场监管局)、61883500(农业农村局)、61884500(公园城市局)。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恢复活禽交易和宰杀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