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樊邦平
1月21日,记者从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获悉,彭山区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原义和乡活桥村党支部书记袁学安、村主任王福军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9年1月底,袁学安与王福军商定,将天然气安装项目工作经费24200元违规发给各组组长。2019年9月,袁学安、王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原义和乡悦园村支部书记周留德、村主任李夏宇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9年1月,周留德与李夏宇商定,将天然气安装项目工作经费50500元违规发给村组干部。2019年9月,周留德、李夏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原义和乡杨庙村党支部书记李朝廷、原村主任汪学明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6年7月至12月,李朝廷与时任村主任汪学明等人商定,从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中套取资金6.4843万元用于发放村两委干部误工补助。2019年1月,李朝廷将天然气安装项目工作经费1.87万元违规发放给村组干部。李朝廷、汪学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李朝廷、汪学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原保胜乡天柱村党支部书记盛荣前、村主任张文良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8年12月,盛荣前与张文良商定,将天然气安装项目工作经费11000元违规发放给村组干部。2019年10月,盛荣前、张文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原保胜乡金岗村党支部书记郭青勇、村主任曹元松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9年1月,郭青勇与曹元松、何德根(金岗村会计,另案处理)商定,将天然气安装项目工作经费8100元违规发放给村组干部。2019年10月,郭青勇、曹元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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