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观察 曾永丽 川报观察记者 文铭权

近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19年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件大事。

事件一: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全省先进。

2019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我市为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先进单位,排名全省第五。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的综合目标考核中直接加0.85分。

事件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岷江干流眉山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为Ⅲ类,青衣江水质稳定保持Ⅱ类,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Ⅱ类;纳入国、省考核的8个断面水质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新增优良水体2个,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市17条重点河(湖、渠系)主要污染物全面大幅改善,有6条实现水质类别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平均浓度36.4微克每立方米,优良率85.8%,同比基准年改善全省双第一、全省排名双提升,首次消除重污染天气,优良天数首次突破300天,达到313天。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得到规范处置或综合利用。总量减排指标全面完成,为眉山高质量发展腾出绿色空间。争取到中、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79亿元。省委副书记邓小刚、省政府副省长杨洪波充分肯定我市生态环境治理经验。

事件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制定“1+3+4”工作方案,组织学习研讨13次,形成调研报告8份,查摆突出问题45个。牵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小流域污染治理等专项整治,解决尼科国润固废堆存、瓦屋山小产权房拆除等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事件四: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顺利推进。

坚持领导率带、现场督办、恳谈约谈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3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7项;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交办件293件,已完成整改289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71件,已完成整改68件;省环保督察发现28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7个;7个长江经济带自查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事件五:15家中央主流媒体赴眉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报道。

7月1日至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环境报等15家中央主流媒体深入眉山,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处理、市政污泥干化循环处置、流域生态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对眉山良好生态环境及治理经验进行深度报道。市委书记慕新海批示肯定。

事件六: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会、恳谈会。

3月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会,市委书记慕新海特别重申“三条规矩”,鲜明提出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加快建设美丽眉山。会上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5月28日,创新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恳谈会,市政府主要领导与眉山天府新区、各区县、园区(新区)面对面、点对点,对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恳谈提醒。

事件七:探索形成五大生态环境治理经验。

以“黑龙滩+青衣江”双水源供水保障体系建设为依托,大力实施全域安全饮水工程,让全市群众喝上生态水、安全水、健康水。以“化学处理+生态治理”双重治理体系建设为特点,大力实施全域污水治理工程,全面提升污水治理能力。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态治理+垃圾分类循环利用”模式建设为突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生态河岸+呼吸河底”为抓手,大力推进流域生态治理。以“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市政污泥低温干化+高温焙烧固化”为思路,大力推进污泥干化循环处置,有效解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难题。

事件八:环评审批服务重大项目。

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对接、高效审批,为万华化学、方大炭素、尖子山航电等10余个重大项目做好环评审批服务,为德康养殖场、正大养殖场等重大民生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全市审批项目环评372个,环评登记备案项目1393个。

事件九:率先开展重点小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按照 “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要求,率先在醴泉河、毛河、球溪河、粤江河、越溪河等5条重点小流域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排查岸线300余公里,有序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了岷江干流(眉山段)99.26公里的排查工作。

事件十:深入推进成眉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

签订《成都平原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成眉环境应急机制和资源合作共享框架协议》。召开2次联席会议和6次空气质量会商会议,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不断强化。

事件十一:深入推进机改、垂改、综合执法改革。

挂牌成立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管新使命。新设立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县(区)生态环境局,新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垂改工作有序推进。

事件十二: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二等功公务员集体。开展执法大练兵,培养执法骨干102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东坡生态环境局被推荐为生态环境部表彰候选对象(全省仅10个);1名同志被推荐为生态环境部表彰候选对象(全省仅10名)。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中,获个人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团体三等奖2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唐东民同志被评为全省十大“最美基层环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