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蒲南溪

1月21日,记者从南充市纪委获悉,南充市纪委在春节前夕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主要涉及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违规公费旅游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 南充升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继林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3年至2019年,曹继林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5万元。2013年至2014年,曹继林作为分管财务副局长,该局违规发放电话补助共计11.758万元,其中曹继林领取1.932万元,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曹继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2.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员额法官朱苏川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9年春节前,朱苏川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3. 蓬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邓继红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

2017年到2018年,邓继红先后2次驾驶司法局公务车赴南充、成都办私事,产生过路费444元在单位报销。邓继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全部退缴。

4. 嘉陵区原天星乡党委书记钟鑫、乡长朱广全、党委副书记贾元跃、财政所长蒲理海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七一”期间,天星乡党委组织乡、村干部61人外出开展红色教育活动,经钟鑫、朱广全商议决定,途中改变行程到兵马俑、华清池、华山等风景名胜区旅游,贾元跃作为分管组织工作领导,未提出异议并全程参与活动。活动结束后,经钟鑫、朱广全、贾元跃签字审批,由蒲理海经手,违规报销参观旅游风景名胜区门票、住宿、交通、餐饮等费用8.2228万元。钟鑫、朱广全、蒲理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贾元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额退缴。

5. 仪陇县立山镇黄包寨村村委会主任李成海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并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1月,李成海操办新居落成宴席,违规收受42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5100元;2019年8月,李成海向镇纪委备案报告为其女操办升学宴8桌,实际操办20桌,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4600元。李成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全部退还。

6. 南部县中仁医院院长王朝勇违规赠送礼金问题。

为感谢时任南部县卫计局蔡某某(另案处理)帮助,王朝勇分别于2011年五一节、2017年春节前向蔡某某赠送礼金共计4万元。王朝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从蔡某某处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