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屏 毛吉宇 川报观察记者 刘春华

1月20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举行“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新闻发布会暨执行案款发放仪式,集中发放执行款1380.2万元。

2018年2月21日7时许,查某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摩托车逆向行驶,与叶某某驾驶并搭乘其妻子张某某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叶某某、张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三大队认定,查某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叶某某、张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叶某某、张某某被送医治疗。出院后,叶某某、张某某向翠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某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翠屏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及时快审快结并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查某某赔偿叶某某、张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6万余元。

裁判文书生效后,查某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叶某某、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翠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向查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查某某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情况,了解到查某某在宜宾某地有住房一套且已查封,遂依法将查某某传唤来院。通过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和晓以利害,查某某提出能否暂不拍卖其住房,向亲友筹集资金来分期支付。1月15日,叶某某、张某某来到法院,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与查某某达成执行和解,由查某某筹款20万元先行支付部分执行款,余款16万余元分两期给付。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结束后,查某某当场向叶某某、张某某支付了部分执行款,表示余款在承诺时间内付清。“案件判决后,法院及时给我们执行,很快就拿到了对方给的赔偿款,可以过一个高兴年了。”叶某某说道。案款发放现场,部分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赠送了锦旗。

为让胜诉当事人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翠屏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以三养、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为重点,坚持常规执行、夜间执行、周末执行相结合,集中人力物力,持续保持对“老赖”的高压严惩态势。

此次专项行动自2019年11月启动,到2020年1月底结束。截至2020年1月20日,该院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约谈传唤被执行人300余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71人次,限制高消费915人次,司法拘留23人,执结涉民生案件226件,执行到位案款3300余万元。

2019年,翠屏区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执行体制改革,设立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事务中心,探索“分段执行+团队办案”模式,查询财产、查封保全、执行实施、案款兑付由不同团队完成,执行效率明显提升,结案平均用时100.85天,同比下降46.64天。拓展“法院+N”执行联动机制,在全市率先开通不动产、车辆司法查控专线,有效解决查人找物难问题。用足强制手段,司法拘留64人次,限制高消费4635人次,及时兑现执行款3亿余元。执行法官轮流在窗口值班,接待来访人员8000余人次,恢复执行案件842件,向9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8万元。推行网上询价和网络司法拍卖,挂网拍卖标的物187宗,成交65宗,成交金额7063万元,为买受人节约评估费160万元、佣金282.52万元。

据了解,该院2019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809件,执结7028件,涉案标的28.92亿元,执行到位案款2.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