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熊筱伟

省科技厅等6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通过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以求相关政策更尊重科研规律,从而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个典型例子,是《措施》提出赋予科研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科研自主权。“过去政府在由它委托或指派做的项目中,可能会提出一些要求。”上述负责人表示,而《措施》明确省级科研项目评审时,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评审。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

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措施》提出建立非常规评审机制,“例如目前(评审)主要靠电脑自动在专家库中匹配专家,而专家库里大部分是省内专家。对颠覆性项目,如果省内专家没那么懂、或水平达不到要求,我们就可能从省外找专家来评。”

围绕“去行政化”,《措施》提出探索开展省属高校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像省属高校的文学院、商学院等,负责人就不再按行政级别来管理,而探索更适合高校的管理体制,避免‘外行指导内行’。”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措施》同时提出,支持不搞“教授终身制”——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岗位自主聘用,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相当于放开了这个口子,各个单位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去探索。”上述负责人表示,对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可设置一定数量的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根据《措施》,高校和科研院所将可以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允许开辟评审绿色通道,评审标准不设资历、年限等门槛。同时为给推动成果转化的“中间人”提供晋升空间,《措施》提出试点探索将技术经纪人纳入自然科学领域职称评审系列。

此前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引发科学界巨大争议。为此在科研伦理方面,《措施》提出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和对社会、环境具有潜在威胁的科研活动,省级科研项目应当在立项前实行科研伦理承诺制,对不签订科研伦理承诺书的项目不予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