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朱雪黎

经国家统计局授权,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发布公告:依据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国家统计局对2018年四川省GDP初步核算数据进行了修订。2018年,四川省GDP为42902.10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2223.97亿元,增幅为5.5%。

“不仅调增额度为历届经济普查之最,调增幅度也较之前大幅提高,为四川经济更快站上5万亿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统计局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曾俊林说。

从增幅看,5.5%高于全国3.4个百分点。 从三次产业看,2018年,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4427.43亿元,比重为10.3%;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6056.94亿元,比重为37.4%;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2417.73亿元,比重为52.3%。在初步核算2018年四川第三产业占比突破50%后,修订占比进一步提高了0.9个百分点。

四川GDP总量自2007年首次突破万亿元以来,2011年、2015年、2018年相继实现了2万亿、3万亿、4万亿的跨越,每个台阶跨越的速度在加快。有一种预测,2018年四川调增2223.97亿元,加之四川目前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机遇和有利条件,将十分有可能助力四川创下最快跨台阶记录。

【新闻多一点】

对GDP数据进行修订是国际通行惯例和我国核算制度的要求。

生产总值是国际上通行的、用于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规模的宏观经济指标,在国家层面称为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DP),在地区层面称为地区生产总值(简称地区GDP)。根据国际惯例,当核算GDP的基础数据来源或者核算方法制度发生变化时,需要对核算历史数据进行修订,以保证不同年份之间数据的可比性。

根据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我国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为GDP初步核算。受资料来源限制,初步核算主要采用进度统计调查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进行核算。第二次为GDP最终核实。主要是根据年度数据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每年年底都要对上一年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在经济普查年份,还要根据经济普查提供的更为全面和翔实的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