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伍力

近日,川报观察民情热线栏目推出《小区管网漏点多 数百住户遭“水荒”》《房屋部件保修期比电视屏还短?业主感叹“短得吓一跳”》等文章后,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根据川报观察投票调查,超过97%的网友认为“现在的房屋保修期不合适”。


绝大多数网友都认为当前的住宅部件保修期太短了,网友@LIAN认为,“装饰装修两年保修期足够了,但是其他的,比如水电管线保修两年或者两个采暖季的要求是太短!防水保修五年也是太短。”

还有不少网友直接喊话相关部门。网友 @爱悟教育说:“住宅用地使用权为70年,住房质量保障期仅一年,这合理吗?政策有哪些漏洞?应该由谁来制定?”网友@oo1549质疑:“开发商使用劣质材质,不规范施工,政府部门的监管在哪里?最终都是业主最受伤。”网友@明月1554则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力度管好这方面的事情,对那些偷工减料的形为严加管理,还老百姓一个安稳,和谐,不骄不燥的小日子。”

那房屋部件保修期 延长到多少合适呢,有38%的网友认为应该延长20年,还有33%的网友认为应该延长35年及以上。网友“过客”就直言,“开发商应该对房屋质量特别是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法律责任三十年以上”

此外,还有不少网友认为延长保修期与加强质量责任承担应该并重网友@刘邦伟名成就汉兴栋梁华盛呼吁:“不能混淆保修义务和质量责任承担。保修是一种义务,在保修期内无论开发商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保修。质量责任终身制,质量责任因过错而承担。超过保修期,如果有证据证明开发商不按设计(或标准)施工、采购不合格材料(产品)等,则开发商存在过错,均应承担质量责任,负责返工、返修等。按此原则处理的很多质量纠纷,均得到各方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