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罗之飏

1月15日,成都海关所属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在进口快件渠道查获一批印度黄檀木制品。该批货物起运国为印度,申报品名为木质印章,柚木制。该批印章刻有印度风格图腾,造型各异,现场关员在查验时发现其色泽、纹路与申报的柚木不符,经取样送海关技术中心鉴定,确认其为印度黄檀属,共259件,约24.55千克。

印度黄檀,全名印度降香黄檀,别名茶檀,主要分布于印度、尼泊尔、巴基斯坦、不丹、马来西亚等热带地区,与海南黄花梨一样属高档木质材料,也是名贵的药材和高级香料,目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 II 保护。

近年来,我国严厉打击濒危木材走私行为。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应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合法的准许进出口证明书。没有证明书的,一律禁止贸易、携带、邮寄进出我国国境。非法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