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观察 郭慧琳 川报观察记者 魏冯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乐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周梦颖 摄

1月15日上午,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上,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乐作工作报告,代表检察机关交出一份“2019答卷”。

深入一线调研为群众解难题,抓牢抓实系统内政治巡察,制定上百条整改措施 (小)

泸州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对口联系企业、村、社区等开展调研,为群众化解难题96个,排查执法风险点276个,提出防控措施290个。

抓牢抓实系统内政治巡察,自觉接受省检察院政治巡察,紧盯问题,制定111条整改措施,修订完善6项制度。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3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对1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回头看”。

守平安、护增长、惠民生、保稳定四大“关键词” 回应群众关切

守平安,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全年批捕黑恶犯罪94人、起诉79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2件,成功办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2件。注重“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批准(决定)逮捕13人,起诉7人,移送线索7条;深度分析涉黑恶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6件。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在全省第二次扫黑除恶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护增长,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泸检10条”,探索建立“三问一评”工作法,与泸州市工商联携手设立自贸区 “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法起诉侵害泸州名优酒注册商标、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犯罪70人,起诉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84人;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件。

惠民生,切实回应人民需求。对纪委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11件12人,起诉34件47人。同时,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活动,起诉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15人;推动国家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向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8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1.6万元。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21人,起诉56人,监督补种林木4000余株、补投鱼苗6万余尾、缴纳生态损害修复资金63万余元。

保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全年受理群众来信814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均做到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202件,占已审结刑事案件数的46.4%,上诉率仅为1%。发出各类检察建议260件,助力国土、教育、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

会议现场,参会人员正在阅览泸州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选编。周梦颖 摄

抓好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监督、未成年人检察四项工作,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切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办理各类刑事检察案件4619件。对证据不足、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等情形,依法不批捕789人、不起诉244人。督促侦查机关立案56人,撤案2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违法情形47件次,纠正漏捕、追加漏诉15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4件。纳溪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试点,建立派驻公安法制大队检察室。建议变更羁押强制措施被采纳65件;依法同步监督56件特赦案件的报请、审理、裁定全过程。

稳步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2019年受理审查各类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51件,通过抗诉和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监督意见28件;针对民间借贷等领域虚假诉讼,提出监督意见7件;受理审查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4件,提出监督意见13件。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开展“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安全”“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等专项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在全省率先制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设置公益诉讼随手拍网络举报平台,在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打造全省首个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签协作配合意见,统一司法尺度;与遵义市检察机关互移案件线索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四川、贵州跨省协作保护赤水河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试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强制报告制度;与法院、公安等九家单位会签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案件办理协作机制。推动开展“黑校车”“毒玩具”等专项整治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推动法治进校园全覆盖,39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范某某盗窃案—借力‘网格化管理平台’圆失足少年大学梦”等2件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