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邓翔沣

1月1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公安部昨天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的 6 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推出的6项新措施中,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等3项将在3月1日起开始试点推行,另有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等3项将在3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公安部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基础上,此次再推出6项公安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减轻群众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其中包括3项试点启动的新措施,3项全面推进的改革措施。

【公安交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6项措施】

3项试点启动的措施:主要是围绕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交管领域应用、优化驾驶人记分管理等方面,创新制度机制,改革服务模式,更好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

一. 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免去群众粘贴麻烦,便利在驾车出行、保险理赔、车辆租赁交易等领域广泛应用。该项措施自3月1日起,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6个城市先行试点。

二. 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该措施自3月1日起,在湖北、重庆、广东深圳等地先行试点。

三. 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公安交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各方及其代理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处理结果。该措施自3月1日起,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先行试点。

3项全面推进的改革措施:主要是总结推广已试点的改革措施,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地,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让更多群众企业享受到便利实惠。

一. 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在总结北京、河北、江苏、四川等10个省市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承租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避免两地奔波;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接受处理,经租赁企业申请并确认无误的,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负担。2020年3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

二. 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在300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2020年3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

三. 全面推行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在部分省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占路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交通安全信息导航提示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2020年3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

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6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落地见效,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制定配套制度规范,升级信息系统,精心组织推进,狠抓改革落实,深入开展评估问效,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惠民利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