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殷鹏

春节的脚步近了,不少市民喜欢燃放烟花爆竹,让年味更浓,而这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1月14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内江市发布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快来看看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吧!

根据公告,内江市扩大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为:

市建成区从花园滩大桥至甜都大道、甜城大道、南风街、石羊大道、塔山公园(含天立国际学校校区)、三元井加油站至沱江大桥;经东风路、东九路规划路、麻柳路、321国道、花朝门规划路、光华大道、红桥路至321国道,沿321国道至花园滩大桥的环形区域内,含环形区域边界道路。

值得一提是,建成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由当地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市中区政府、东兴区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内江高新区管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建成区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此外,当地举行重大庆典活动需要在市建成区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当地市政府批准,市公安机关予以通告。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哪些危害呢?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会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诱发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在农村或者山区,燃放烟花爆竹还容易引起山林火灾等。“为了四川的蓝天白云,为了我们共同的美好环境,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上述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