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寅 眉山观察 谭笑非 川报观察记者 文铭权

在践行“枫桥经验”工作中,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江口派出所积极思考探索,改进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作为工作重点,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近日,彭山区江口镇石龙村两名村民因纠纷发生抓扯,向江口派出所报警求助。

民警接警后得知,村民胡某的房屋与高某耕地相邻,由于地处偏僻彭某回家只有一条崎岖的小路。

事发时,胡某正在修建一条回家的便道,高某却称胡某修建的道路侵占了自己的耕地,双方因此发生矛盾,言语不和,吵闹几个回合后便扭打起来,致使双方受伤,两个家庭互不相饶。

了解原委后,民警前往石龙村实地查看便道修建情况,并询问村社有关干部土地归属问题,先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期间,派出所先后联合村社干部,情理相融对矛盾双方进行安抚,并通过“讲法律、讲政策”的方式,引导村民心平气和解决问题。

通过耐心引导教育,矛盾有所缓解,双方均表示不会采取过激行为强行解决问题,让矛盾再升级和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