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伍力

1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情况。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明确了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入罪标准,并加大处罚力度。

《指导意见》将暴力袭警界定为针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从重规定;对于实施暴力威胁,但未实际攻击民警的则适用一般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体现了区别对待。同时,对醉酒后袭警,教唆、煽动他人袭警、为他人实施袭警行为提供工具、帮助,以及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等情形的适用准则也予以明确。

《指导意见》针对袭警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恶劣以及具有同类前科等7种情形,在适用“袭警从重”的基础上酌情再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往往同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指导意见》明确了实施袭警行为,同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等严重犯罪的从重处罚原则,有效惩处犯罪,指导司法实践。

《指导意见》规定了民警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的,应当视为执行职务。还规定了在民警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对其实施暴力袭击、拦截、恐吓等行为的定罪处罚原则,加大对民警的保护力度。

《指导意见》要求公检法机关严格履职,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开展对此类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确保案件得到快速处理,准确定性,犯罪分子得到依法严惩。

图据公安部新闻中心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