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光

一、“饭圈”的经济逻辑

“饭圈”现象的出现有其复杂的社会、科技、经济背景。从供给侧的角度看,“饭圈经济”是“内容经济”的产物。资本之所以在“饭圈经济”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在于文化产业是中国经济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的“风口”,存在高额的利润回报。从需求侧的角度看,“饭圈经济”是“数字经济”的产物。在“数字经济”时代,更容易出现“羊群效应”的从众心理。“饭圈”粘性得到极大增强,“饭圈”的经济属性更加浓厚。从交易机制的角度来看,“饭圈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饭圈经济”的产生和运转,在逻辑上利用了市场经济的规则。


二、“饭圈经济”的影响与危害

如果“饭圈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一种模式,那么这种模式在当下所暴露出来的正是“市场经济”最大的弊端——“市场失灵”。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是使资源能够得到更优化的配置,但“饭圈经济”显然导致了资源的错配。“市场失灵”的各种表现,如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公、负外部性、行业垄断、公共品供给不足等问题,在“饭圈经济”模式中都以放大的效果呈现出来,并日益损害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饭圈经济”代表了一种错误的消费观。根据有关统计,“饭圈”的年龄范围在15岁-40岁,相当一部分群体集中在25岁之前。这个群体的年轻人要么还没有收入,要么刚刚参加工作收入不高。他们为偶像投入的财富,很可能是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父母家庭的供给,甚至新闻中屡见有年轻人不惜以“裸贷”来维系对偶像的支持。这种消费行为完全是非理性的、非生产性的、非积累性的,对个人发展无益,对家庭和睦无益,对社会进步无益。

“饭圈经济”代表了一种扭曲的财富观。许多还在学校读书的孩子,看到明星们并不需要什么过硬的演技和优秀的作品,只靠“颜值”和话题炒作就能获得流量、拥有光环,进而拥有惊人的财富,很容易产生不劳而获和好逸恶劳的思想倾向,认为财富“唾手可得”,丢失了中华民族吃苦耐劳的优良传统和自强不息的积极心态。错误的消费观和财富观,对那些经济条件不宽裕的比较极端的年轻粉丝来说尤其危险:一方面错失了青年时期财富积累的宝贵机会,另一方面可能会由于贫富差距现象产生愈加消极阴暗的心理。

“饭圈经济”代表了一种短视的投资观。文化产业是虚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制造业等实体经济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也存在某种程度的对立。投资规模一定的条件下,进入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投资是此消彼长的。中国正处在文化产业迅猛发展的历史阶段,投资回报率在这个行业要远高于制造业,然而资本大量流入虚拟经济,尤其是通过“饭圈经济”获取超额暴利,对实体经济发展是不利的。

“饭圈经济”代表了一种异化的价值观。粉丝和偶像之间的关系,原本是基于精神文化活动而产生的欣赏与被欣赏的比较纯粹的非物质关系。随着经济货币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资本的逐渐控制,这种关系被异化了。粉丝对偶像的喜爱,开始用投入财富的多少来衡量,似乎花的钱越多,“爱”就越真诚。明星与所附着的生存环境,也由劳动者和社会的关系异化为商品和资本的关系。在资本“眼里”,流量明星是最短平快的赚钱“工具”,也是投入大量成本制造的最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从某种程度上说,粉丝也是“韭菜”,资本通过明星这把“镰刀”,不断收割和积累财富。粉丝、明星、平台、资本,在非理性和利益的勾连下,形成了一个诡异的价值共同体。

三、“饭圈经济”的治理方向

第一,要有辩证认识。“饭圈”的出现符合某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粉丝们为偶像买单,和读者购买作家、艺术家的作品在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文化产业的内容。既然是产业,就一定存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就一定会有财富的流转和利益的交换。“饭圈”现象的形成,有很强的经济动因,在治理其乱象时应当充分考虑经济因素。

“饭圈经济”的治理,不能作为一个孤立的问题去解决。“饭圈经济”的产生和乱象,和中国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和宏观、微观经济环境有关,和文化产业内容水平有关。因此,下一步要将“饭圈经济”的治理与行业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等重大议题结合起来,要纳入到“十四五”规划“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大框架中,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二,厘清资本边界。在“饭圈”形成的过程中,背后的资本力量起到了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在某些环节和事件上甚至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这都是由资本逐利的天性决定的。封杀某些劣迹艺人只是“治标”,要想引导整个产业和社会的风气,处理好政府与相关产业资本的关系才是根本。既不能把资本从文化产业全部赶出去,也不能让资本无序涌入进而掌握规则制定的权力。一百多年前,孙中山先生已经意识到:西方国家的发展过程早就暴露出了许多弊端,因而提出了“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的主张。这里的“节制”未必是从总量规模上进行节制,更不是要消灭私人资本,而是强调国家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特别要注意的是,与其他有形产品的生产活动不同,在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不能将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标,而要由政府介入,审查产品内容,强调文化和意识形态导向。即便在崇尚“自由经济”的欧美国家也是如此。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道路的优越性突出体现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在文化产业领域,政府更不能缺位。

第三,自律他律结合。倡导年轻人健康的消费心理和行为十分必要,可以考虑在中学时期开设相关课程,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念和消费观念,注重“财商”的教育。文化产业领域有必要加强供给侧改革,提供更符合年轻人消费心理的高层次的精神文化产品,引导文化产业领域的消费升级。需要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功能,给行业协会赋能,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之间进行更好地协调沟通,制定相关行为公约,对文化娱乐等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同时起到约束作用,做到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对相关法律进行完善,打击出现在“饭圈”的非法集资活动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不良侵害活动。最终的目标是构建“亲清型”的文化产业生态。

作者简介:

张亚光,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