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报记者 孙磊

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部署,创新人才社会化、市场化流动制度机制,为全面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15日,四川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这是全省人才工作领域首个关于人才流动配置的改革性文件。该文件自2020年1月15日起施行。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处长叶华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他说,今年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四川坚持“破除妨碍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弊端”的问题导向和“更好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流动配置方面主渠道作用”的目标导向,推出了十一条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

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法规体系。统一市场运行规则,规范招人用人行为。创新和加强市场供求信息的监测、分析、发布、应用等工作机制。支持各地创建发展人力资源产业园,创新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和网络招聘管理。

不断提升人才流动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一体化的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服务平台标准化、基础信息化、机制协同化、行为专业化建设,推行人才流动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制度。打造“点亮生涯”职业生涯规划、“智汇天府”大招聘公共人才服务等特色品牌。鼓励和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相关公共服务项目。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将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四川服务业重点产业的成长型服务业之一,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产业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四川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高端人才专业化服务机构。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等工作。

完善人才市场化流动配置政策机制——不断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才市场化流动配置机制。充分维护和保障各类用人主体的用人自主权。完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企业建立体现技能价值的分配制度。试点探索人才流动前期培养补偿机制。

进一步畅通人才跨体制、跨所有制流动渠道——畅通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流动通道,探索建立跨所有制人才发现、交流、使用机制,完善吸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途径。有序展开公务员聘任工作。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

加大柔性引才工作力度——推行双向兼职、互派挂职、技术入股等模式,柔性引进一批“高精尖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来川服务。鼓励柔性引进人才申报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广泛招引海外高层次人才——依托重大创新平台推动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聚才环境。每年对外发布四川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拓展高端引才聚才渠道。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国际人才合作交流和市场竞争,深化与全球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沟通协作。简化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和外国人才签证制度。

深化省内外人才开发利用交流合作——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申报国家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加强西南五省(区、市)区域人才开发协作联动,深化省校省院省企战略合作,推进东西部干部人才交流,促进省内区域人才协同发展。

引导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贯彻落实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深入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继续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继续实施专家下基层行动计划,落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

维护重点领域人才有序流动秩序——分级探索建立重点领域人才信息库,完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人事人才管理各项基本制度。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人才流动管理秩序。

加强人才流动宏观调控和服务保障——完善政府人才流动宏观调控机制。加强人才流动信息监测,建好四川“智慧人才”信息化系统。定期发布人才资源统计报告和流动分析报告,编制四川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积极推进“家在四川”人才安居工程。完善人才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进一步改革创新人才落户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