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刘佳

12月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44次(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彭清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充分肯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作出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高度政治自觉,对构建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准确把握全省工作大局和当前形势任务,准确把握全会的重大部署,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全会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努力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指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结合人大职能定位,抓好省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确保党的主张、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对基层社会的治理,通过法定程序得到严格执行、全面落实;要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科学立法、自觉尊法、严格用法、全力护法,确保基层治理始终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要发挥好监督推动作用,加强基层人大监督工作,着力解决制约基层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问题,为基层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要发挥好改革促进作用,促进基层政府加快转变职能,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优化基层公共服务供给,努力将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要发挥好代表带动作用,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引领提升群众自治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刘捷、叶壮、刘作明,秘书长、党组成员焦伟侠出席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分别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