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高速上发生故障时,大家都知道应当拨打12122报警救援电话,可当货车司机刘师傅遇到故障报警后,随同高速救援人员而来的还有一家吊装公司人员,张口就向刘师傅索要20万“天价救援费”,不给钱就不让走人。刘师傅因此被围困在服务区整整10天,这趟生意也黄了。

这20万究竟是“救援费”还是“买路费”?吊装公司索要费用的行为有无依据?为索要巨额围堵车主是否已构成犯罪?刘师傅这趟生意的损失又该由谁承担?法妹儿采访的两位律师给出了专业解答。

回顾

20万的“天价救援”

事情要从11月18日说起,当天货车司机刘师傅在雨母山服务区三百米时,车辆发生故障,没法走了。刘师傅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2122,请他们前去救援。

而随同高速救援人员赶到现场的还有一家名为湖南贺氏吊装公司的人员,他们以刘师傅妨碍交通要强制执行为由,要求收费20万元。如果刘师傅同意签字,可减免至8万元。

刘师傅拒绝了他们的吊运,在高速交警的介入下,车辆维修得以继续,并在三个小时后排除故障。

车修好了,但吊装公司以吊车停在那里要产生费用为由,又向刘师傅收费59000元。不给钱就拿车堵,拿人堵,这一堵就堵了10天,修好的大货车也无法完成这趟生意了。

那么,这59000元的收费到底合不合理呢?最新的湖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明确公示。20吨以上货物收费2800元一车次,而且不能重复收费或者分解作业收费。

后来经过相关部门的协调,贺氏吊装公司强行要的59000元费用,以刘师傅交了2000元的“买路费”收场。

后续

吊装公司系路政工作人员联系

“天价救援”事件曝光后,许多关注者发出质疑:为什么拨打官方救援电话,还会来一家吊装公司?这家吊装公司和高速救援部门是什么关系?事后这家“湖南贺氏吊装公司”玩起了“消失”,办公电话无法联系,办公地点也已经关门,似乎一夜就人间蒸发一般。而涉事路段的管理方和施救站均表示不认识这家吊装公司。

11月29号,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湘潭管理处下发的通知中,也未提及该公司,但决定对该事件负有监管责任的蒸湘路政大队3名路政人员予以停职,并进行专项调查。

12月5日,湖南省公安机关对湖南贺氏吊装公司以涉嫌强迫交易罪立案侦查。目前,该吊装公司员工罗某、业务联系人杨某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刑事拘留。据媒体报道,该吊装公司系由路政工作人员私自联系。

律师说法

强迫交易还是敲诈勒索

虽然公安机关以“强迫交易罪”立案侦查,但有不少观点认为吊装公司的行为是在敲诈勒索,收取“买路费”。那么究竟是强迫交易,还是敲诈勒索,抑或二者皆有呢?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毅认为,吊装公司的行为涉嫌强迫交易和敲诈勒索两个罪名。

“最初吊装公司以刘师傅妨碍交通要强制执行为由,要求收费20万元。如果刘师傅同意签字,可减免至八万元。要是不同意签字,就收费二十万。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吊装公司的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汪毅告诉记者,“之后刘师傅认为他们不具备吊装能力,不愿意接受吊装公司服务,但吊车公司以吊车停在那里要产生费用为由,又向刘师傅收费五万九。因涉及强迫交易数额较大,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吊装公司的行为也涉嫌强迫交易罪。”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童文建表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就本次行为来看,是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是涉嫌强迫交易罪,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童文建表示,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我个人认为,吊装公司的行为定强迫交易罪可能更合适。”童文建说,吊装公司‘不给钱就用车堵、用人堵’的行为具有威胁、要挟的性质,而且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逼迫车主答应高额救援费,表面上看确实有点像敲诈勒索的特征。但行为人的主观意思实际上是为了达成交易,有强买强卖的意思,只是价格高的离谱,当事人不同意,才采用了胁迫的手段。

“所以综合考虑,我个人认为,吊装公司的行为更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童文建说。

此外,汪毅告诉记者,吊装公司还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因刘师傅不支付59000元,吊车公司把刘师傅困在服务区10天,导致刘师傅无法完成这趟生意,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货物损失)、间接损失(因违约承担的违约金)均可向吊车公司主张赔偿。”

专家观点

亟待调查给予可信证明

主要研究高速公路管理的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表示,首先还是要查清吊装公司与救援队以及市政,是不是有相关业务合作关系,或者利益输出的关系。如果存在的话,他们是通过何种方式,或者何人建立并维系这个关系的,包括他们的合作关系,或者利益输送关系,是否合法合规。如果存在关联关系,但现在谁也不承认,或者是部分某些人不承认,那更说明有可能会存在可疑的违规行为。而且的确如路政或者救援说的,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话,那也应该通过调查来给予可信的证明。

同时要调查到底有没有收费标准,在特殊情况下,有没有浮动的依据。另外是怎么授权施救公司,怎样确定他们的资质的。

根据传化慈善基金会联合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调查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对外发布的《中国卡车司机调查报告No.1》显示,中国目前大约有3000万卡车司机。当这些卡车司机在路上遇到了和刘师傅类似的遭遇时,应当如何维权?法妹儿整理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及维权指南”,请查收!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赵紫荆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