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刘佳

12月4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责令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擅自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原因为何?

11月19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对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的法人单位经营范围有影响公正性的项目、法人授权不规范不清晰、技术负责人从业时间不符合“补充要求”、叶绿素a等方法未及时办理变更、现场科研与检查设备未有效区分、状态标识不明确、无履行社会责任声明等情形,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能继续满足资质认定相关要求。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现责令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省市场监管局,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擅自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如有违反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