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殷鹏

12月3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推动在用车排放检验新标准稳步实施,商讨修订《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工作,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于近日召开在用车排放检验新标准实施暨机动车污染防治政府令修订研讨会。

研讨会围绕在用车排放检验新标准实施后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情况及重点板块设计思路、新形势下机动车排放监管机构管理新思路和方向等方面展开了充分探讨。部分高校专家教授和行业协会和检验机构技术专家应邀参加会议。

“当前我省机动车环境监管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乐晨表示,一是存在“油路车”问题,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二是存在数量和质量的问题,需分别把好机动车源头控制和在用车管控关;三是涉及各类利益群体多,群体间管控水平良莠不齐,需加大监管难度;四是法律法规支撑不足,需更加细化、可操作;五是职能职责不明晰,涉及部门多、监管差异大;六是机动车环境监管专业性、技术性强,全省机动车环境监管人员需不断加强技能学习。

围绕上述存在问题,下一步将如何解决?赵乐晨表示,需按照源头管控、强调过程、污染惩治的思路,从时间上、空间上、重点领域上加强监管,从生态环境部门能力上、队伍上、硬件设备上完善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机动车工作涉及发改、经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至关重要,特别要利用行业协会等其他组织发挥出更好效用。此外,接下来我省还要重点围绕2020年目标任务、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围绕移动源监管趋势,前瞻性研究制定出更有力举措,确保更多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