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春燕 川报观察记者 文铭权

家庭暴力行为对家庭成员造成巨大的伤害,是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隐患。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法院作为眉山市第一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自2016年7月1日率先成立了家事少审庭以来,一直努力探索家庭暴力案件的审判机制。

青神县法院通过讲好家事法治故事,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启迪当事人对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等正确认知,积极促成家事案件的妥善处理。对涉嫌家暴的行为加强法律干预,坚持多方联动,维护了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等家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用司法利剑为家暴案件的受害者保驾护航。

部门联动: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

2017年9月15日,青神法院召开了全县首届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正式确定了青神法院家事审判联席制度。通过每年定期召开家事审判联席会议,进一步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基层组织、相关部门在处理家事矛盾纠纷中的各自优势,达到预防和惩治家暴的效果。

预防和惩治家暴,青神县人民法院注重部门联动,通过与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公安、妇联、残联、民政、社区等部门协调,推动建立了与公安、检察院、妇联、司法、民政等部门协商建立反家暴联动协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一股反对家暴的强大合力。

人身安全保护令:抵御家暴的司法利剑

“法官,我正在和我的丈夫诉讼离婚,他又打我了……”陈某女向办案法官打出了求救电话,经审查,综合公安局处警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2018年7月18日,青神县人民法院发出了我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家庭暴力亮起了红灯。

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预防和惩治家暴,青神法院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对实施家暴行为的被申请人,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威胁申请人及其近亲属,如违反,法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申请人、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公安局、社区、妇联等组织。截止目前,该院共受理家庭暴力案件8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件。

多样化宣传:筑牢家暴防护网

2019年11月24日--26日,在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来临之际,青神法院和妇联、县乡村妇儿发展促进会联合开展了“反对家庭暴力,让爱回家”为主题的宣讲活动。

活动中,青神法院家事审判庭的法官走进学校、医院、社区,开展了有关家暴的知识讲解,通过讲解法院审判一线活生生的案例,向广大群众、学生、医务人员等了解到什么是家暴、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收集证据等具体法律规定及操作程序。

近年来,青神法院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制度,开展了法治进校园、送法到农村、巡回审判、庭审观摩、制作宣传手册等多样化方式,大力开展反家暴法律宣传活动。

下一步,青神法院将积极探索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上的宣传模式。通过多样化宣传,以典型案例为依托、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普及反家暴的法律知识,传递法治正能量,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