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

有时一念之差,害人害己,心中魔推鬼拥,心中也要找点东西把魔鬼吓回去。

29日,一起高空抛物入刑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蒋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当地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蒋某为发泄情绪,将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物从高处抛下,砸落在小区公共道路上并砸坏楼下停放的车辆,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了解,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发布以来,上海首起涉高空抛物刑事案件。

近些年来,空中掉下来的东西稀奇古怪。轻到果皮纸屑、细软包装,重到手机电脑、铁锅菜板,还有菜刀这些一等凶物……任你楼下伤身伤心,网上骂声连连,媒体呼吁良久,无数天降惊吓还是源源不断,反正生活用品随手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解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还得让始作俑者先痛。正如此次案件,被告人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作用,可不光是悲剧发生后的追责,更是借案告知那些高空抛物者,你要让别人陷入危险,自己首先就陷入危险,下次心中有鬼栖息,多看看旁边站着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