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观察 张啸  川观新闻记者  郑志浩

9月6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消费与发展论坛在内江市东兴区举行。记者从论坛上获悉,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使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努力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从今年10月开始,内江将对消费投诉信息进行公示。

内江万达金街 唐广 摄

据悉,公示内容分为年度公示内容、季度公示内容、每月公示内容和其他应当公示的消费投诉信息。其中,年度公示内容为每年“3•15”期间,公示上年度消费投诉综合评价得分由高至低前20家经营者,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经营品牌、登记时间、投诉量、投诉调解成功率,并结合公示信息及时发布消费热点警示和数据分析报告。

季度公示内容为按季度公示消费投诉综合评价得分由高至低前10家经营者,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经营品牌、登记时间、投诉量、投诉调解成功率、投诉同期比。

每月公示内容为上月受理投诉调解失败案例(消费者过度维权的投诉不予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经营品牌、注册时间、投诉内容、调解结果。

不定期公示内容为消费投诉爆发式增长、社会影响大、消费者权益受损风险高的典型案例,并对发现的潜在苗头性消费风险信息进行警示、提示。

公示内容数据来源为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相关行政部门、全市各级消委会,公示平台包括内江城区部分大型商场LED显示屏、农贸市场宣传栏、内江城区公交车载LED屏、公交站台LED显示屏户外宣传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

“通过公示能起到广而告之的效果,让选择权更多地掌握在消费者手中,对健身、美容美发、培训等消费投诉重点领域起到更大的震慑作用。”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郭艳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