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黄大海

11月22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由省司法厅、教育厅与四川师范大学共同建设的校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四川师范大学成立,这也是我省首个高校公共法律服务站。

该工作站设立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总面积约50平米的接待室已达到设立及运行的基本条件,设置有法律咨询与援助、公证鉴定、人民调解、综合接待4个服务窗口。同时,工作站与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共享使用行政办公室、校园法庭、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知识创新与产权保护实验室等部分功能区域。“工作站现有专职工作人员三人,每天有四名法律协会同学轮流值班。”四川师范大学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工作站具备哪些职能?省司法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工作站通过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法律服务队伍资源,建立各类法律服务协调机制,为广大师生和周边社区群众提供包括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综合接待矛盾纠纷调解、公证鉴定于一体的司法惠民服务,力争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此外,工作站将紧密结合“宪法法律进高校”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和行为方式,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依照法律程序办理涉法问题,全面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同时,工作站还将积极参与学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注入法治精神,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

省司法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