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睿 川报观察记者 文铭权

11月21日,针对东坡区一男子持刀伤人事件,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警情通报称,11月21日8时许,肖某(男、55岁、东坡区人)持刀在大北街425号将王某(男、56岁、东坡区人)眼皮和脸颊刺伤。

其后,嫌疑人肖某到紫竹派出所投案自首,已移交苏祠派出所。

经苏祠派出所初查:肖某与周某存在经济纠纷,今日误将王某认成周某,故误伤王某。现王某已送医治疗,无生命危险。

目前,案侦工作正在进行中,请大家勿信谣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