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余如波

11月19日,德阳中院召开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大会,共为9案1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05万元。这是德阳中院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中,着重抓好“一五三”重点工作,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类型案件的执行和救助力度的重要举措。

此次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案件当事人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健康权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生命权、身体权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其亲属或本人遭受人身侵害,导致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或无钱救治伤病等,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

为切实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德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创新措施,通过对基层法院的案件提级执行,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申请人,依申请及时实施救助,切实缓解了当事人燃眉之急,进一步拓宽了申请执行人救助渠道,有效化解了中院及辖区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德阳中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保持对“老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最大程度上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德阳中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