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观察 徐洋

11月11日,记者从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日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这是达州市首次出台关于残疾儿童的救助方案,专为达州市境内0-12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自闭症)儿童提供救助。

据了解,《意见》在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意见基础上,将救助对象年龄范围从0-6岁扩大至0-12岁,且包含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智力等在内的各种残疾儿童。同时,达州实行户籍、居住证并行救助制度,凡是达州户籍或持有达州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均能得到救助。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只需监护人持残疾人证或诊断证明便能得到救助。

《意见》明确,接受救助的残疾儿童每年可接受不超过3万元手术费用,康复训练每名不超过2万元/年;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不超过0.5万元/人;普及型假肢及矫形器安装每具不超过1万元/人;助听器不超过1万元/人。经定点机构评估符合上级人工耳蜗植入救助项目的残疾儿童,免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1台,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一次性补助购买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调机等费用不超过6万元/人。

“现在,大家越来越关注残疾人的健康,其中残疾儿童的康复尤为重要。一些残疾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得到及时康复,或因残疾儿童家庭因残致贫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儿童是残疾康复的黄金期,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是残疾儿童的救助原则,之前,残疾儿童康复主要以单个项目形式实施,存在阶段性救助,且救助标准较低等问题,随着《意见》出台,救助年龄、范围和标准都有了较大提高。”据达州市残联康复科科长叶茂介绍到,《意见》提出为残疾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生活救助等五大救助内容。

除放宽年龄外,放宽康复手术范围是另一大亮点,《意见》明确为残疾儿童实施先天性畸形及脑瘫等原因造成的后遗症肢体矫治、人工耳蜗植入、言语功能康复、视功能康复及其他可实施的康复手术。“其他可实施的康复手术范围就很广了,只要是因病导致儿童行为或肢体障碍,且能进行手术康复治疗的都纳入在内。比如,先天性心脏病可能会导致儿童发育迟缓或智力障碍,若能手术康复的便可以进行救助。”

此外,达州还将给予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救助服务期间每天30元的生活、交通和租房救助费用。据了解,包括成都在内的已发布类似意见的四川其他15个市州仅有每个月送训费500元,《意见》明确康复训练不少于6个月,达州对于每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仅康复救助费用便不少于5400元。

“同时,达州在全省率先实行定点康复机构准入制度,康复机构由专家评估认定且定期向社会发布申报、公告。救助儿童将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或训练,以保证救助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叶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