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1月至10月,该局受理消费者投诉件34383件,处理32522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253.11万元。数据显示,今年1-10月,通过市长公开电话“12345”平台投诉的数量最多,达2万多件;其次是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平台、金信工程“12315”投诉平台,投诉量分别达6122件、367件。现场投诉量较少,为159件。

从投诉性质来看,今年1-10月,全区售后服务方面投诉占比最多,达42.3%;其次为质量问题,合同、广告、不正当竞争类投诉,占比分别为27.6%、19.3%。从投诉行业来看,生活服务类投诉占比最高,达47.3%,其次是房屋装修类、教育培训类投诉,占比分别达19.4%、10.1%。

为进一步公正体现消费者的投诉情况,降低消费投诉数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今年9月,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成都高新区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这是我市中心城区首个消费投诉公示试点方案,要求对普通消费投诉、重点热点行业投诉、消费风险警示和典型案例进行公示。在首批公示的排名前30的消费投诉企业“黑名单”中,消费者投诉和受理量排名前五的包括了美妆、旅游、汽车、摄影等行业,投诉量最高的达上千次。经过调解,成功率为85%,有效化解了消费者矛盾纠纷。

为更好地提高消费维权的工作效率,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今年10月,成都高新区消费者协会又面向社会招募首批10名消费观察员。据介绍,消费观察员将参与全区商品和服务的观察、调查、消费维权,协助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收集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信息,并及时报告。

“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强化了社会舆论、公众监督作用,将消费维权事后救济与事先预防环节有效串联,倒逼经营者落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主体责任。”成都高新区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共治,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而消费观察员发挥了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督的积极性,拓宽了消费维权监督网络,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信息来源:《成都高新》 记者: 闫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