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将网络投票结果作为政务量化考核评比依据,并发动公务人员及其亲戚朋友每日定时定点投票、拉票、晒票。这些方式到底是创新还是懒政,媒体议论纷纷。

穿衣服要讲场合,创新要讲适用与否。网络投票本来看似透明、公平,但一直以来,由于其伴生出的各式各样拉票行为,如恶意刷票、花钱买票、水军投票等,使得“流量票数”的公信力逐渐丧失。

政务量化考核评比,评的是政府的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严肃对待才能收获公正结果。若仅靠各种人际、人情关系堆砌票数,那么,事迹是否典型,人物是否优秀,这些核心要素都已不再重要,只徒留下内容输给形式的一地鸡毛。

不是反对创新,也不是说网络投票不能为政府所用。然而,既然网络环境的规范程度还不尽如人意,那么网络投票就要慎用。做到既“用之有度”,科学设置运用环境、运用范畴,又“用之有规”,通过技术防范违规刷票、拉票,严厉打击刷票行为等。如此,才能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受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