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 川报观察记者 樊邦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决策部署,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11月7日,眉山市青神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等部门对城区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在检查中,针对被检查单位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情况,依规对药械购进、储存、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一是查看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证明,看药械进货渠道是否正规;二是查产品资质证明及合格证明文件,看产品是否合法;三是差药械标签标识,看产品是否超过有效期。此次共检查城区10家医疗机构,责令整改4家。

通过此次联合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了多部门联动监管的有效机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落实药械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措施,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与相关部门的配合,规范我县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行为,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