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殷鹏

11月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强化上游意识,确保黄河出川一河清水向东流,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藏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对四川境内黄河流域及藏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讨论研究,并部署了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编制黄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等具体工作。

四川是中华民族两大母亲河长江、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补给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其中黄河流域范围涉及甘孜州石渠县和阿坝州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松潘县,境内黄河干流长174公里,流域面积1.87万平方公里,是“中华水塔”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黄河流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据悉,目前出川的黄河水达到了Ⅱ类水质,自然生态系统总体稳定向好,但黄河水域岸线管理与岸线基础设施建设矛盾突出,非法占用河道、建筑垃圾乱堆、非法采砂、违法建筑等“四乱”问题仍然存在,还有湿地功能退化、水土流失、草原沙化、草原鼠害等特殊问题。

会上,水生态环境处与自然生态保护处相关负责人分别对四川境内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藏区生态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据了解,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水生态环境处会同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政策与环境规划院、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及有关专家赴黄河流域阿坝州松潘、若尔盖、阿坝、红原4县开展专题调研,实地了解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园区企业污染防治、沙化治理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在藏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省持续助推藏区开展各类生态示范创建,让生态环境保护变被动为主动,切实提高了藏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守护了绿水青山。

会议强调,四川有黄河“蓄水池”、“固体高原水库”之称。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要组建工作专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要围绕流域污染治理、饮用水和地下水治理、生态修复、生态环境重大问题研究、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具体措施任务化、项目化、政策化。要认真编制黄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确保项目的研究实施具有战略性、代表性、典型性和针对性。

省生态环境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