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李梓溶

10月22日,记者从宜宾市财政局获悉,日前宜宾市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坚持无预算不采购,严禁超预算采购。

采购单位应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设置具有限制性、排他性、倾向性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并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严禁高价采购、豪华采购、无用采购。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由采购单位负责,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但委托不免除采购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采购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履约验收。

此外,财政部门将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建立内控制度,或内控制度不规范、不完善,或采购活动不规范的交易主体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