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余如波

10月17日,第七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开幕之际,一条有关国家级非遗绵竹年画的好消息传来。

记者从德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日前,《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已正式公布,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有五章28条,包括“保护与传承”“传播与利用”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建立绵竹年画保护目录制度。

《条例》起草主要参与者之一、绵竹年画博物馆馆长胡光葵介绍,《条例》列举了绵竹年画需要保护的相关资源范围,包括传统绵竹年画的特色制作工艺、材料工具的制作方法及相关实物、采取传统工艺制作的优秀作品、反映传统绵竹年画的历史文献资料、与绵竹年画工艺传承相关的场所等,并规定相应建立绵竹年画保护目录制度。

《条例》还规定建立绵竹年画衍生品保护目录制度,将具有重大创新、传播价值的衍生品纳入保护目录予以保护,从而使其保护对象更明确,措施更具体。

此外,《条例》还规定德阳、绵竹应设立绵竹年画保护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同时规定创设绵竹年画工匠评定制度,对评选为绵竹年画工匠的,也要给予资金补助。“有利于激发从业者创新工艺、传播技艺的积极性,对培养后备人才及非遗传承人、培育‘活态传承’良好氛围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胡光葵说。

“绵竹年画是首批国家级非遗,但如何保护需要具体明确。”胡光葵表示,出台这一地方性法规,将有助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一道,为绵竹年画保护和传承发展构筑法律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