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勋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柴油车排气污染。近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泸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柴油车排气污染物遥感监测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将从2019年11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遥感监测工作,对6个月内连续两次及以上同种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柴油车,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通告》公布了首批2个固定遥感监测点位,分别位于江阳区绕城路竹林头和龙马潭区省道307王庄村,每日24小时对过境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遥感遥测,超标排放车辆信息将定期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官方网站和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告知。

请广大车主关注车辆排放状况,若排放污染物不合格,请及时进行维修治理,确保达标排放。